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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鼓励农民市民化 其农村“三权”须放弃吗

房天下茂名  作者:小钢  2016-08-09 17:30

[摘要] 加快城市化进程,消化商品房库存压力,这是落实农民工市民化政策的显而易见好处。但是,农民工原先在农村的相关权益又该如何维护,这是许多民众都颇为关心的一个问题。

加快城市化进程,消化商品房库存压力,这是落实农民工市民化政策的显而易见好处。但是,农民工原先在农村的相关权益又该如何维护,这是许多民众都颇为关心的一个问题。

7月27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就明确指出,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分配权。8月8日,财政部负责人对此解读表示,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自主定居权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分配权。

尽管告别“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生活,住进高楼大厦做城里人,曾是多少代农民的梦,但农村土地承包权与宅基地毕竟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与精神家园。土地承包权是农民的命根子,能够解决农民吃饭问题;宅基地使用权能保障农民的基本住房问题。

早在2014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此外,在2009年我国某一城市为鼓励农民进城定居,也曾出台了一个实施意见,如果农民放弃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就能进城定居,高可获1万元补偿,还可以和城里人一样,在医疗保险、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同等的待遇。但是,对于该实施意见,曾有部分受访农民表示,如果失去土地后在城里买不起房咋办?

而且针对该实施的意见,当时就有专家指出,文件的方向不错,但是实施步骤不能过快。不能让大批量农民一下子加入到这个放弃土地的大军中,毕竟,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土地的专业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城镇化没有捷径,既要让进城农民真正在城里“扎根”,也要让留村农民生活更幸福、更有尊严。那么,农民市民化背后的一些现实难题,就必须要在城镇化过程中充分考虑与逐步解决,这样的城镇化,才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才是可持续的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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