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亏了你们的帮忙,不然我的退房款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近日,上海的赵女士给王店消保分会打来了电话,感谢工作人员帮助她顺利拿回6万元退款。
“多亏了你们的帮忙,不然我的退房款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近日,上海的赵女士给王店消保分会打来了电话,感谢工作人员帮助她顺利拿回6万元退款。
今年4月,赵女士在王店镇某楼盘订了套房子,并预付了6万元定金。后来由于各种原因,赵女士想退房,并于6月20日专门从上海赶到王店镇,办理了退房手续。在办完手续后,赵女士要求开发商当场退还定金,但开发商表示需等到这套房子转卖掉后才能退款,为此双方闹得很不愉快。无奈之下,赵女士拨打了王店消保分会的电话,希望能尽快拿回6万元。
接到赵女士的投诉后,王店消保分会立刻与该楼盘的销售经理取得了联系。楼盘销售经理表示,由于赵女士交的6万元不是定金,而是买房子的预付款,且在今年5月20日,他们通知赵女士来付房屋余款,但赵女士一直拒绝,是赵女士违约在先。“我们给赵女士办理了退房手续,只是退款要走公司程序,需要一段时间,并不是她说的要等房子转卖掉后才能退款。”销售经理说。
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王店消保分会工作人员与赵女士再次取得联系,向赵女士就相关法律法规问题进行了解释。同时,工作人员多次与该楼盘销售经理联系,要求开发商尽快退钱给赵女士。近日,开发商走完公司退款程序,将现金打到了赵女士的账户中。
针对这起房产买卖经济纠纷,王店消保分会也提醒消费者,购房时,一定要弄清楚预付款和定金的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的一方违约后,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
定金则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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