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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公文堪比楼市炸弹,炒房客要哭了?

梵高先生  作者:安静  2017-08-16 15:46

[摘要] 昨天,司法部发布了一份名为《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文件。

连续一周的外差加跑盘,安静的大姨爹来了,几天没更文,内心慌慌慌。

被读者催更,刚好昨天出台了一个通知,对购房者影响较大,索性就来说一说。

昨天,司法部发布了一份名为《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文件。总共有五条,就不一一列了,核心内容如下:

1、全面叫停涉及不动产处分类型的全项委托公证。在办理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时,必须“重大事项一次一委托”,不得一次性授权全部重要事项。

2、类似委托抵押、解押、出售、代收房款等不动产处分中的工作属于典型的重大事件,必须分段分次委托公证。

3、办理不动产处分公证业务的机构和办事员,必须承担实质调查的义务。

一纸公文堪比楼市炸弹,炒房客要哭了?

通知出来后,业内的意见基本是这样的——

此台政策的出台,主要是因为前段时间北京“以房养老”诈骗老人房产案的延续,目的是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更加阳光,保障了卖家的权益。

如果你对房产类新闻敏感的话,应该读过这样的消息:《700万的房子1000元贱卖,揭秘“以房养老”大骗局》。

一纸公文堪比楼市炸弹,炒房客要哭了?

还原一下整个事件的过程——

骗子用“以房养老”的名义,借款给老人,欺骗老人签写一份“全权委托协议”。然后故意制造陷阱,让老人无法按时归还借款,然后直接手拿“全权委托协议”到房产交易部门将老人房产过户转卖!

整整价值700万元的房子啊,仅仅因为一份“全权委托协议”,1000元就骗走了!让人何其心寒!

虽说更加阳光,保障了卖方的权益。但对于二手房来说,无益于一颗重磅炸弹。因为“全权委托公证”一旦被禁止,深圳每年近10万套房的二手房的流通性都将受阻。

朋友@楼兔子直言:深圳99%的房子都可以说是“全权委托公证”名义下进行的。每一次房产交易里的重要环节都必须分批次办理委托公证,以前一份经过公证处的委托书可以搞定的事情,现在变成多份,全部得自己跑手续,这个工作量更大。

不止如此,对于每一次重大事项的公证出函,办事员和机构都必须实际审查!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这样的:二手房交易公证业务大量堆积,无法完成交易!

用欧神的词汇来解释,司法部一纸公文,相当于一味“药单”,即交易十分困难的房子。

深圳的炒房客要哭了?有网友回答:强势的卖家会更加强势,要让卖家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成本,这个成本最终还是会转嫁到买家身上。

最终影响如何?深圳知名财经大伽 @刘晓博 的解读是:

,异地买房、借名买房的成本大增。这不仅仅是资金成本,还是时间成本。

第二,异地买房、借名买房的风险大增。A和B是父子关系,一切都好说。如果是借名买房,风险就可能随时爆发。如果借名一方突然不配合,突然加价怎么办?

第三,相当一部分二手房过户的时间会拉长。如果当事人无法自己办理,需要代理的,二手房交易时间长度将大大延长,再加上现在银行贷款发放速度缓慢,三四个月能交易完成一套房的交易手续就不错了。这等于进一步减缓了房屋的流动性,起到“锁房”的效果。

第四,对于新房销售也会带来影响,因为新房销售也存在借名、委托办理手续的现象。

一纸公文堪比楼市炸弹,炒房客要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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