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哪些?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有哪些情况,不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想知道这些?
5月22日上午,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作客茂名市广播电视台《民声热线》栏目,为听众解答疑惑。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多少?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哪些?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有哪些情况,不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想知道这些?
节目中,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就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迅速,并不断为缴存职工和单位提供多渠道的便捷服务,加强了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2018年全市新增公积金缴存单位422个,新增缴存职工2.30万人,新增缴存额38.56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6671户26.62亿元,办理提取17.13万笔30.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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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单位和个人要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应当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答: 2018年3月1日起,两人(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35万元,一人申请贷款额度为20万元。具体到每宗贷款的额度要视贷款职工的偿还能力、公积金月缴存额、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及购房价格或抵押物价值等四种情况综合确定。
3.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哪些?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必须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为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首套是指购房者或其配偶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申请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须符合以下必要条件:职工在茂名区域范围内缴存公积金或在肇庆、云浮、阳江、湛江、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海口市、儋州市、玉林市(签订《北部湾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及《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交流协议》的互贷城市)缴存公积金。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有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的发票。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或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为20%(办理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要求支付的首付比例请咨询相应的商业银行)。
有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
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满一年后才能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4.有哪些情况的不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答: 购买非普通自住住房的。
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
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两次的。
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按时足额还款的。
以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过五年不良诚信记录期的。
申请贷款时存在欠缴住房公积金的。
5.职工失业下岗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 本市行政区域户籍的失业下岗职工,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未重新就业的,可凭身份证、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书和本人银行储蓄卡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
非本市行政区域户籍的失业下岗职工,未重新就业的,可凭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书和本人银行储蓄卡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
6.公积金贷款后如何查询贷款进度?还款方式可不可以变更?
答: 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后想查看贷款进度的,可以到中心办理面签实名认证后关注“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在“个人中心”绑定后,可以在“在线查询”栏目进行查询,另外,放款后也可以通过公众号查看贷款账户、还款明细及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可以变更,但只能变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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